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按需招生、科学选拔及师生健康安全的原则,严守考试安全底线,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机构
1、领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 长:汤 琼
副组长:邱军、徐承杰
成 员:张国华、何军、廖湘萍、赵育林、周昕、杨雪花、余波、罗超良、邓胜岳、张海湘、刘东南、刘琛(2)
2、纪检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本硕士点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组 长:朱颖
副组长:邱军
成 员:崔丽玲、张静宜
监督电话:0731-22183389
3、专家组:主要负责准备复试科目以及同等学力科目的试题及其保密工作,制定复试标准和复试原则,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组织现场各个科目的复试工作,最终商议、评阅和审核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评委由学院纪委书记从学院各专家中抽签产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肃考场秩序。
组长:汤琼、张国华
成员:
学硕组:汤琼、赵育林、徐承杰、余波、张海湘、邓胜岳,刘东南(秘书)
专硕组:张国华、何军、廖湘萍、周昕、杨雪花、罗超良、刘琛2(秘书)
4、工作组:主要负责考生接待和考生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和相关信息和把研究生院的政策和信息通知到学科点,主动与学科点衔接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负责与考生联系;安排好复试场地和做好笔试的考务及其保密的工作以及综合面试的原始记录和资料保管与保密工作,为学科组现场面试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徐承杰
成员:刘东南、唐亮、杨婕、张友明、蒋秋萍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数
理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进行招生。我院数学学术学位硕士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我院所有专业按照1:1.2确定入围参加复试人数。(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
一志愿上线考生将于2023年4月2日进行第一批复试(现场线下形式),复试前3日内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
2023年我院各学位点调剂人数及复试人数如下表:
表1 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学位点 | 学科专业(领域) | 招生指标 | 一志愿上线人数 | 接受调剂指标数 | 复试人数 |
数学 | 数学(070100) | 20 | 12 | 8 | 24 |
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 | 学科教学(数学)(045104) | 15 | 11 | 4 | 18 |
学科教学(物理)(045105) | 5 | 0 | 5 | 6 |
湖南工业大学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一)
(专业:数学(070100))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政治 | 英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1 | 115353431500417 | 任启宇 | 66 | 61 | 132 | 133 | 392 |
2 | 115353432300430 | 胡佰全 | 62 | 47 | 132 | 101 | 342 |
3 | 115353432300432 | 陈飞杨 | 63 | 62 | 111 | 102 | 338 |
4 | 115353431500418 | 唐思佳 | 67 | 59 | 111 | 100 | 337 |
5 | 115353431900427 | 龙兵 | 65 | 58 | 117 | 91 | 331 |
6 | 115353432600435 | 李俊涛 | 72 | 47 | 104 | 94 | 317 |
7 | 115353430900415 | 蒋明瀚 | 58 | 48 | 111 | 93 | 310 |
8 | 115353432300433 | 陈紫懿 | 60 | 38 | 126 | 84 | 308 |
9 | 115353432300431 | 汤灿 | 58 | 56 | 119 | 74 | 307 |
10 | 115353431300412 | 沈欣 | 53 | 45 | 115 | 94 | 307 |
11 | 115353431300410 | 刘凯 | 65 | 46 | 98 | 80 | 289 |
12 | 115353451600439 | 黄燕婷 | 57 | 42 | 94 | 96 | 289 |
湖南工业大学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二)
(专业:学科教学(数学)(045104))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政治 | 英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1 | 115353431502459 | 罗泽 | 73 | 85 | 131 | 131 | 420 |
2 | 115353431502460 | 唐京燕 | 66 | 77 | 138 | 131 | 412 |
3 | 115353432502471 | 胡瀛熙 | 76 | 71 | 123 | 133 | 403 |
4 | 115353432702472 | 李睿 | 59 | 68 | 126 | 137 | 390 |
5 | 115353330502474 | 李钰君 | 71 | 63 | 114 | 133 | 381 |
6 | 115353350802476 | 郭利震 | 70 | 75 | 108 | 125 | 378 |
7 | 115353502502485 | 王江 | 61 | 68 | 119 | 129 | 377 |
8 | 115353441102481 | 胡华耀 | 65 | 60 | 113 | 138 | 376 |
9 | 115353431302455 | 李佩乔 | 63 | 74 | 107 | 127 | 371 |
10 | 115353431302456 | 雷铭志 | 64 | 76 | 100 | 127 | 367 |
11 | 115353450702484 | 王慧玲 | 68 | 69 | 118 | 111 | 366 |
四、调剂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参加第一轮复试,调剂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调剂考生在第二轮复试前公布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前3日内公布复试名单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2、数学学术学位点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相同且至少有一门初试业务课与我校初试业务课相同的考生。除上述要求之外,数学学术学位点优先接受本科为数学类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考生。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统考科目相同且至少有一门初试业务课与我校初试业务课相同的考生。除上述要求之外,学科教学(数学)优先接受本科为数学相关专业(本科开设了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的考生;学科教学(物理)优先接受本科为物理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有教师资格证相关成绩的优先。
4、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全日制计划复试。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系)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该生所有调剂、复试、拟录取资格。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系)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被“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小时内在网上接受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 接收调剂优先规则
1、我院原则上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综合表现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学科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竞赛、物理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其他类型竞赛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为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了学术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省级大创项目,且达到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院各学科专业的优先复试资格,但须提交申请表格(见附件1)和附件材料扫描件。
五、复试安排
(一) 复试形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第一批复数考生于2023年4月2日上午9:00到崇礼楼403(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第二批复数考生于2023年4月9日上午9:00到崇礼楼403(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复试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力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力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力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填写承诺书,保证2023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见最后附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工大财务”——点击常用业务——在线缴费——其他缴费——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缴款人、学号(即准考证号)、手机号码——提交订单——微信缴费——完成缴费。
方式二:扫码缴费。(学号填写准考证号)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三)复试时间及科目
1、专业理论笔试: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考试科目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专业理论测试内容不超过《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专业课范围,具体见表2。
表2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招生专业 | 复试专业课 | 同等学力加试 |
070100数 学 01基础数学 02计算数学 04应用数学 05运筹学与控制论 | 967常微分方程 | 960实变函数 970数值分析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968中学数学教学论(初试科目与我校相同考生)
| 960实变函数 970数值分析
|
825数学基础综合(初试科目与我校不同考生)
|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 969物理教学论 |
961普通物理(含: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
|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测试形式与专业理论测试形式一致。
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安排专人负责,测评结束后及时向研招办提交测试结果。
(四)复试流程
1、专业理论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第一批于2023年4月2日上午10:00-11:40到崇礼楼(理学院)204进行,第二批于2023年4月9日上午10:00-11:40到崇礼楼(理学院)204进行,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各满分100分。第一批于2023年4月2日下午14:00-18:00到崇礼楼(理学院)402(专硕)及崇礼楼(理学院)403(学硕)进行。第二批于2023年4月9日下午14:00-18:00到崇礼楼(理学院)402(专硕)及崇礼楼(理学院)403(学硕)进行。
(1)面试方式:考生自述、考官提问、学生问答
考生自述要求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英语部分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
考官对考生提3-4个问题,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分别对考生进行排队评分、综合定出考生个人面试得分。
(2)考核内容
①专业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考核英语的听说表达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考试(笔试):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表2所示,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受疫情影响,加试考试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我校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5、体检: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拟录取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复查: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规则
1、最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因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名,按最终成绩优先录取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根据调剂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0.6+专业理论测试成绩×0.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15+口语测试成绩×0.05。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力(学籍)认证者;(7)体检不合格者。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小时内接受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Email:52652505@qq.com
电话:15570736005(调剂及复试相关工作,请考生尽量进入理学院官网的研究生教育专栏,找到相关通知里的QQ群号加入QQ群,并关注后续通知)。
办公室地点:崇礼楼(原理学楼)
联系人: 刘老师
调剂咨询请加QQ群:193858335,237736563,237739687(备用群);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加入理学院研究生复试QQ群:264717037。
湖南工业大学理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