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理学院“学风建设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学风建设工作的要求,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我院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督促同学们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活动主题
创优良学风,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27日——11月27日
四、活动目的
通过学风整顿活动,解决学生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1、学习目的不明确,没有理想信念,缺乏诚信意识;学习态度不端正,上课睡觉,下课无所事事,不上早晚自习;
2、无视校纪校规,迟到、旷课;生活浮躁空虚,考试作弊,读书只为混文凭;沉迷于谈恋爱或泡网吧,行为不检点;
3、不注重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宿舍卫生、纪律差。
4、实现学风的八个明显转变:到课率明显提高,迟到旷课明显减少;晚归现象明显减少;法纪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公共场所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补考学生明显减少;寝室、班级凝聚力明显提高,受处分学生明显降低,形成“笃学、笃行、笃信”的良好学风。
五、具体安排
1、成立学院“学风整顿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芦丽君
副组长:张荣强、曾瑶、田师华、刘玉安、徐杰
成 员:班主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干部
2、宣传动员
10月27日—10月29日开展“学风建设月”宣传活动,就学风整顿活动作全面动员:
(1)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学风建设”动员发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横幅等途径,营造学风建设的浓厚氛围,以班级为单位、举行大型“学风建设从我做起”签名活动,以提高每一位学生对加强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并能自觉地投入到相应活动中来。
(2)各班召开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班会,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动员同学们努力共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求各班邀请班主任参加。
(3)通过学院网站、QQ群、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大力宣传报道,营造争先创优氛围。
3、开展“学风建设月”系列活动
(1)制定学风建设月值班制度,对学风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整顿,内容包括:
1)对课堂到课率,2017级新生早晚自习情况,晚归、校外租房
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2)对宿舍卫生、纪律、违规用电、私拉乱接等进行检查,并将检
查结果及时通报;
3)组织有关人员对在教室进食、教室及宿舍卫生状况、公共场所
不文明等现象进行检查并通过各种形式给予批评教育;
4)严查各种违规行为,按《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加强对学习问题突出,经常缺课、成绩差等学生的了解和教育
工作,并将此类同学的情况向其家长通报。
6)对留级生、学分预警学生进行跟踪谈话,要求二次留级的学生家长来校共同督促留级生的学习。
(2)“给大一新生及其家长的一封信”活动
1)2017级新生辅导员给新生写一封信,主题为对新生大学学习的目的、规划、要求、期望等;
2)2017级新生的一封家书,主题是告诉父母来到大学后目前学习生活的情况以及未来自身的学习规划和目标。
(3)创建“无手机课堂”活动
在全院范围内召开创建“无手机课堂”主题班会,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以班级为单位,发挥自主性和创新性,在形成无手机课堂班级公约的基础上,逐渐养成无手机课堂的自觉习惯。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应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带头上课关闭手机或不使用手机,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学院通过检查评比,评选出20个“无手机课堂”优秀班级。评比结果刊登学院网站及官微(微信公众号)。
(4)创建“宿舍学习型团队”活动
所有的宿舍成员都积极参与到与知识学习、理论研究等有关问题的识别、探讨与创新之中,并随之形成一种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宿舍文化,从而使宿舍所有成员具有较强的学习力、持续适应和创新的能力。学院通过检查评比,评选出30个优秀“宿舍学习型团队”,评比结果刊登学院网站及官微(微信公众号)。
(5)创建勤奋、专注、坚持的“校园比学文化”活动
建立值班制度,坚持开展课堂纪律大检查,重点是“三率”(前三排的“上座率”,到课率,抬头率)。开展专业学术论坛或其他学术活动;在学生中树立学习典型人物,并加以宣传和表彰。严查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并进行线上线下通报,同时严格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纪律处分;
4、奖惩措施
就本次活动所反映出来的正、反两面的典型分别进行表扬和严肃处理,形成我院“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对旷课两次,早晚自习缺勤四次以上者,宿舍卫生不合格两次以上者,态度恶劣、拒检者,给予通报批评,进入理学院“学风建设培训班”学习,并取消该学年的评先评优,推优入党资格。
(2)进入理学院“学风建设培训班”学习后,仍未改善者,将情况通报其家长,并依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结合班级量化考核,对于学风差的班级,减少各种评先评优、推优入党等指标;在评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时,一票否决。
(4)对学风优秀的班级,颁发“学风优秀班级”奖状,在年度奖、助学金评选中,视情况增加指标,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各项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5)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月”活动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违反规定,加重处罚力度。
(6)“学风建设月”活动中,个人表现将记入期末的综合测评中。
5、活动总结
“学风建设月”活动结束后,各班级将班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及电子版交到学工办存档。
各班级及个人表现情况由院学习部予以全面总结并予以通报公示。
注:本方案奖惩措施将长期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理学院学工办。
理学院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