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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召开宿舍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动员会
2019-05-31 17:44 xgb    (点击: )

5月28日16:00,为响应学校号召、促进宿舍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行,我院于理学楼403会议室召开宿舍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动员会。全体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信息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学校关于宿舍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要领,动员了学生干部、学生信息员积极参与行动,为开展宿舍专项政治行动打下了铺垫。

现将主要整治内容公示如下:

1、制度建设

(1)信息员队伍管理制度及反馈机制:

针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建立一支学生信息员队伍,并建立相关信息员管理制度,形成及时、通畅的信息反馈机制。

(2)宿舍日常管理相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宿舍日常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宿舍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查寝(违章电器、晚归、通宵不归、校外租房)等,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等先进模范作用。

2、严查违章电器

在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温控式自动热水壶、收放机、饮水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如: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热棒(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使用,违者将没收电器,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违纪行为

学院须严格检查校外租房、晚归、通宵不归、留宿校外人员、饲养宠物等学生违纪情况,并视违纪情况给予相应学生处分。

(1)校外租房

学校规定: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预科生)的住宿,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一般不允许学生到校外住宿。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校外住宿的,必须向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凡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外宿、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拒不搬回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由违纪者承担因外宿、在外租房住宿引起的不良后果的全部责任。

(2)晚归、通宵不归

凡不按作息时间未经请假通宵不归者,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因晚归或不归在校外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任自负外,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饲养宠物

在学生公寓(宿舍)饲养宠物且不听从劝告进行处理者,收缴其宠物;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

温馨提示:

宿舍是同学们生活的环境,宿舍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大家的学习状态和身心健康,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上几点,如发现自己存在类似问题请及时改正,让我们共同打造安全、舒适的宿舍环境,展现理院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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