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手续的时间、程序及应注意的事项
(1)离校时间:6月20日 前完成毕业班全部教学计划,6月25—26日 组织毕业典礼(详细计划另行通知),办理全体毕业生离校手续。
(2)程序:
①毕业生应事先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②毕业生在还清仪器及向院(系)借用的物品后,向院(系)就业办公室领取离校手续单,前往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审核手续,各部门对有关项目审定处理后,在离校手续单上加盖公章。
③院(系)办公室凭盖完上述职能部门公章的离校手续单,注销毕业生的学生证,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④到校保卫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