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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3-19 00:00 zhangguohua0733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材料要求: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适用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不适用于教学教改和其它一般性的工作研究。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且均需附电子文档。

二、 我校截止时间:2008年03月31日止,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 申报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可从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202.197.224.19或http://218.75.242.251:8188)下载中心下载,采用旧表式申请的各类科研项目将不再受理。

四、 重点项目申报条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硕士学位点科研骨干,并且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其研究期限为3-5年。

五、 青年项目申报条件:主要面向青年科研骨干,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研究期限为2-3年。

六、 一般项目申报条件:申请人面向副高以下(含副高)的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机关、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纳入各院系部申报,年龄不超过60岁。其研究期限为2-3年。一般项目申报限额见附表。

七、 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且项目组成员要求3-8人,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所有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均为次年的1月。

八、 本次项目申报坚持"科学、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项目申报截止后,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制作幻灯片进行现场答辩并参加统一评审,一般项目由校学术委员会统一评审并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推荐上报。

九、 凡连续两次上报到教育厅的重点、青年、一般项目,此次暂时不能参加申报。

附件: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附件:

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单位:项

单位

重点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1-2

1-2

11

包装印刷学院

1-2

1-2

1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1-2

1-2

7

机械工程学院

1-2

1-2

8

土木工程学院

1-2

1-2

7

经济管理学院

1-2

1-2

10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1-2

1-2

8

法学院

1

1

3

理学院

1

1

8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1

3

外国语学院

1

1

8

体育部

1

1

5

社会科学部

1

1

4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处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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